加入收藏
个性化定制
首 页 了解中心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网上办事 公积金楼市 公积金论坛 下载中心 网站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中心快讯
 
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催建通告

2008-05-15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力度,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住房权益,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范围,提升职工解决住房能力。 5月15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制度催建通告》。
    通告明确,凡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未全员建制的单位,应于7月31日前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补办缴存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理。
    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制度催建工作也在我市各区、县(市)同步推进。
 






【 关 闭 】
返回首页网站导航 |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浙ICP备 06001185
主办单位: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