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公积金〔2006〕63号
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督促各单位依法建立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现将2006年度杭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审时间 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7年3月31日止。 二、验审范围 杭州市市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办理年度验审。 三、验审内容 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详见《2006年度杭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表》。 四、验审程序 各单位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2006年度杭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表》,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7年3月31日前报送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少缴或未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自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补缴或缴存登记。 六、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滨江)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向高新(滨江)管理部办理年度验审手续。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延安路与西湖大道交叉口)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滨江)管理部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57号中兴大厦一楼 中心网址:www.hzgjj.gov.cn 咨询电话: 96345
附件:2006年度杭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表 相关附件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关 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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