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4月30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机构调整的有关要求,中心对滨江区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机构转换问题进行了研究,目前,已基本落实滨江区业务经办网点改组的具体事项:一是市审计局已完成对原滨江区住房基金管理分中心的审计工作。二是经管委会同意,中心制定印发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高新(滨江)管理部内部授权管理暂行规定》,确定了业务经办网点名称为高新(滨江)管理部,明确了对管理部的职责权限、管理范围和授权事项。三是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内部财务管理、预算报批等事项已衔接落实。四是原机构人员已报市编制管理部门审批,管理部机构负责人,中心按照组织程序进行了测评、考察和公示,即将任命。管理部的机构挂牌仪式,机构调整公告将于近日完成。7月1日起,高新(滨江)管理部将正式开始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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