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杭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将杭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调整为单户5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规定,按照职工个人申请和购建住房的状况及价格、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等确定。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发布。新的贷款额度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各区、县(市)有条件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拟订相应的贷款最高额度和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贷款最高额度的提高,将对更好地引导我市职工住房消费,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和改善职工住房中的作用起到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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