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省公积金监管办联合下发了新的住房公积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对原有考核指标作了较大的调整和完善,新的考核指标更加注重扩大公积金缴存面,防范公积金贷款风险工作,强调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的合规性,完善公积金决策制度及监管力度等。主要为:一是在公积金归集和运用管理方面,修改了归集率指标计算公式,将其分数权重由12%提高到25%,增加了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指标,取消了住房补贴归集率指标,对公积金贷款比率、贷款逾期率、增值收益率等指标的达标值、取数口径进行了调整。二是在公积金规范化管理方面作了较多补充,增加了报送制度、报告制度、机构调整、监管系统数据对接等一系列新指标,并加大了考核分值的权重;在窗口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也细化量化了指标,使考核更具标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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